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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护照办理商务签证须知——比利时篇
      一、短期停留签证(C种类)

  短期停留签证(C种类)可以在申根国家180天内停留不超过90天。超过其所规定时间需按照国别签证办理,适用于(团体)旅游、探亲访友、职业培训、商务、会议、展会、文化体育交流等。如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审理结果将于比利时使领馆收到申请后2至15个工作日内做出。但如果申请需递交至比利时移民局,受理时间可能将会超过15天。

  二、长期停留签证(D种类)

  长期停留签证(D种类)适用于停留90天以上的所有签证种类: 学习,工作,结婚,同居,家庭团聚,互惠生等。长期签证申请的受理时间会根据不同种类和时期于2 个月至9个月做出决定。在某些时段(夏季、节假日),所需时间可能更长。

  三、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1、比利时签证申请表应在线递交。

  2、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申请签证时可先提供机票订单,获得同意颁发签证时再确认购买机票。

  3、签证申请需根据户口所在地或长居地递交到在华15个签证申请中心之一。

  4、在拒签的情况下,申请人将被书面告知拒签的原因,根据申请时的选择,拒签信将使用荷兰语、法语或德语。

  5、对于未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授权材料。

  6、即使持有比驻华使领馆或其他申根国家颁发的有效签证,比边检人员也有权拒绝签证持有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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