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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护照办理商务签证须知——德国篇

  中国内地居民前往德国需提前办妥签证。经德国前往第三国时请注意,如转机期间不离开机场国际过境区域,且最终目的地为非申根国家,则无需办理签证;如过境停留时因更换机场等须进入申根区,则需持有签证。

  持中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人员,如系来德探亲、旅游或从事商务等活动,无需办理签证。

  德国系申根协议国家,中国公民如同时前往多个申根协议国家,原则上应向拟停留时间最长国家提交签证申请。(详见相关国家驻华使馆网站)。

  德国现在华有使领馆6个,即德驻华使馆、驻上海、广州、成都、沈阳和香港总领馆。除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沈阳五个签证中心外,另在武汉、重庆、济南、杭州、深圳、西安、长沙、昆明、南京、福州开设了签证申请受理中心。申请人一般根据领区划分前往上述使领馆或签证中心申办签证。

  德国驻华使领馆领区划分:

  德国驻华使馆领区范围: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湖北、青海、甘肃、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陕西、山西、湖南、江西、山东

  驻上海总领馆领区范围: 安徽、江苏、浙江、上海

  驻广州总领馆领区范围:广东、福建、海南、广西

  驻成都总领馆领区范围:四川、贵州、云南、重庆

  驻沈阳总领馆领区范围:辽宁、吉林、黑龙江

  驻香港总领馆领区范围:香港、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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