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为申根协议国家,持用公务和普通护照的中国内地公民,赴丹麦须办妥申根签证。持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者入境丹麦免办签证。根据丹《外侨法令》(ALIENS ACT)第40条,无论签证是否获得批准,申请人都应该提交丹方按规定要求的所有申请材料。
丹麦驻华使领馆目前已经授权VFS全球服务公司为丹使领馆的签证外包合作伙伴,负责接收签证申请和转交事务。申办丹麦申根签证的详细规定和联系办法请查阅丹麦签证申请中心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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